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

2011-09-25 来源:互联网 人气() 

  三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

 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“八条措施”和教育部“六条措施”,持续、全面、深入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,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。一要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工作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、新问题进行排查,特别要加强敏感节点、敏感时段前的排查,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。要把综治机构统一排查,学校内部排查和校园周边排查结合起来,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”的原则,逐校建立排查调处工作体系,落实责任,逐一解决问题。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密切关注受国际金融危机、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学生就业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上,放在整治民办高校、城乡结合部学校、寄宿制中小学等周边治安隐患问题上,放在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、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法组织对我高校进行渗透破坏的突出问题上。二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,加强对各种利益矛盾的化解工作,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,防止矛盾激化。要为妥善解决涉及义务教育教师稳定、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条件,提供支持。要注意协调解决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、工程建设、校企改制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,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。三要加强形势研判机制和信息工作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势研判,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动态,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工作,实行情况通报制度,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,督促整改。要推进师生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,加强教育部门、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,做到“情况明、反映快、出实招、求实效”,把握工作主动权。 <1><2>

  四、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,努力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

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》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求,按照《福建省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及管理办法》规定,认真总结四年来“平安校园”建设的实践做法,研究制定深化“平安校园”的工作意见,以新的目标导向和载体支撑,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、矛盾纠纷化解、校园内部管理、安全防范措施、组织领导保障等工作体系,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。各级校园周边办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,层层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领导责任制、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,组织指导推动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,努力创新活动载体,深化创建内涵,增强工作实效。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,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,持续加大平安校园创建的宣传力度,更加广泛地组织发动全体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,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推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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